有何管理規定?進口光盤生產設備?
以一般貿易、加工貿易方式進口光盤生產設備的企業, 憑新聞出版總署和機電審查部門的批準文件向商務部申領 進口許可證;從事光盤生產的外商投資企業,憑新聞出版總署簽發的《音像制品復制經營許可證》、商務部的批準證 書和進口設備清單向商務部申領進口許可證,海關憑進口 許可證驗放。出口加工區、保稅區內企業進口光盤生產設 備無需領取進口許可證,但進口企業必須事先向新聞出版 總署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憑新聞出版總署的批準文件及 新聞出版總署印刷復制管理司審核批準的光盤復制生產設 備清單向海關申請,海關根據有關規定查驗放行。
進口生產內銷遠洋船用設備有何稅收優惠政策?
2002年1月至2005年12月31日,“十五”期間對生產國家計委批準建造的內銷遠洋船所需進口的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要求的關鍵部件及設備按1 %計征進口關稅(關稅稅率低于1%的,按實際稅率計征),進口環節增值稅照章征收。國家計委批準建造的內銷遠洋船是指: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中國海運(集團)總公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集團)總公司在國內訂造的遠洋船舶。承造內銷遠洋船的造船企業憑國防科工委民品發展司和海關總署關稅司出具的《內銷遠洋船進口關鍵設備和部件減免稅通知單》船舶集團公司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和國防科工委民品發展司出具的《內銷遠洋船進口關鍵設備和部件減免稅辦理證》,以及其他進口所需單證到企業所在地直屬海關辦理備案及減稅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