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類隨附單是什么
酒類隨附單是廠家出廠時開的!
酒類隨附單是什么意思
商務部門發放酒水附單
酒類流通隨附單
根據國家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的規定,酒類流通實行《酒類流通隨附單》(簡稱《隨附單》)制度。
《隨附單》即酒類批發企業(含酒類生產企業)在批發酒類商品時必須填寫的表明該批酒類商品來源、去向、品名、數量等內容的單據,可詳細記錄酒類商品流通信息,附隨于酒類流通的全過程,單隨貨走,單貨相符,是酒類商品的身份證。《隨附單》由商務部統一制定,各省酒類監督管理部門實施。實行《隨附單》制度是規范酒類流通管理的重要手段。通過《隨附單》可以實現酒類商品自出廠到銷售終端全過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這對于規范酒類流通渠道,防止假冒偽劣酒進入市場具有重要意義,也便于酒類監督管理部門檢查市場和酒類經銷商、酒類孩乏粉何莠蠱瘋坍弗開消費者識別真偽。同時還可以有效地抑制明零暗批等不法行為,保護合法批發企業的正當權益。酒水隨附單是什么意思
如果是自己代理,首先得有一家公司,一般是貿易公司或食品公司!
具備的證件,也就是要到相關部門辦理:
1、營業執照
2、食品流通許可證\衛生許可證
3、酒類流通許可備案登記證、酒類隨附單
4、國稅、地稅
5、組織機構代碼、開戶許可
6、進口商品的海關單(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單)
等等!
如果你僅僅是經營而非是進口商,那你的營業執照上的經營范圍就減少了‘進出口食品’的這一項!
建議您直接找一家專門做食品的貿易公司合作,這樣就避免自己還要注冊一家公司等問題!。
酒類流通隨附單取消了嗎
酒類應該歸商務局管。為規范酒類流通秩序,促進酒類市場有序發展,根據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法》酒類經銷商實行酒類流通登記備案制度和溯源制度。酒類經銷商到縣商務局進行酒類備案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領取填寫《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一式兩份。
2、由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簽字、蓋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簽字、蓋章的身份證復印件。
4、由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簽字、蓋章的經營場所房屋產權證或經營場地租賃合同復印件。
5、如果是經銷外地白酒批發業務的還需提交白酒生產廠家蓋章的《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證》、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生產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的復印件。酒類經銷商到縣商務局履行酒類流通備案登記手續并實行《酒類流通隨附單》使用后即可進行酒類銷售。
酒的隨附單
從外箱上來識別,每個汾酒的外箱上都有其自己的8位黑色外箱編碼,而同朔地區的汾酒外箱編碼是以“534”開頭,如果不是這個三個數字,那很有可能是假酒。
在每一瓶汾酒的外盒上都有一個防偽貼,上面除了有相關的防偽標志外,還有兩行數字和1個被涂層覆蓋的防偽碼。第一行數字是該瓶酒的物流號,第二行數字是汾酒的400查詢電話,下面是被涂層覆蓋的防偽碼。
除了這兩種識別方式以外,消費者在買酒時,通過找銷售商要《酒類流通隨附單》也可以辨別真偽。因為隨附單上表明該酒類商品來源、去向、品名、數量等內容的單據,詳細記錄酒類商品流通信息和酒類流通的全過程。
酒類隨附單在哪里開
酒類流通許可證如何辦理
酒類流通許可證如何辦理,今天譽勝小編就和大家一起來了解下。
酒類流通許可證如何辦理:
一、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酒類的食品安全管理適用于《食品安全法
》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酒類納入食品管理。酒類經營者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提出食品流通
許可申請,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程序進行審核,對于符合規定的酒類
經營者依法核發《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再核發原由經信部門核發的批發、零售酒類專賣許可
證。
二、為便于酒類經營者的統一管理,在原有項目基礎上,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經營項目進行
調整,增設酒類項目,將酒類列為食品流通許可項目核定類別單獨審核,與預包裝、散裝、乳
制品在食品流通許可經營項目內標注。
三、申請及換發酒類經營許可的材料
1.新申請酒類經營許可的食品經營者,按照新辦食品流通許可證的要求提交材料,申請書應注
明是否經營酒類。
2.對已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新增酒類經營項目的,食品經營者應當提交《食品流通許可變
更申請書》及相關材料到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四、酒類經營者必須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保證所選擇的供應商具備合法的經營主體資質條
件,采購的商品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要求,繼續推行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認真落實進貨查
驗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配備合法上游企業提供的“酒類流通隨附單”和企業有效的《食品流
通許可證》,確保酒類產品來源合法,質量合格。
《酒類流通隨附單》
申請酒類流通備案登記需要提交的資料如下,不過,可能會因城市及地區的不同,要求也可能也會有所不同,但是區別不會太大。 一、零售企業需要提交的資料: 1.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各一份; 2.經銷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3.營業場所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或者房產證明復印件;且營業場所應具備固定、與經營規模或經營技術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消防和建筑設計防火要求; 4.知識測試題、從業人員資格審查表(此兩表格由受理單位提供),(須有一名具備酒類知識的從業人員)。 二、批發企業需要提交的資料: 1.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各一份; 2.經營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3.營業場所和倉儲使用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或者房產證明復印件一份;營業場所應具備固定、營業場所應具備固定、與經營規模或經營技術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消防和建筑設計防火要求;倉儲設施應相對固定,與交易場所分離; 4.購銷管理、質量檢驗、財務等制度(包括食品經營五項制度); 5.知識測試題、從業人員資格審查表(此兩表格由受理單位提供),(須有兩名以上具備酒類知識的從業人員,提交兩人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照片各一張)。 類型: (一)由生產廠家提供酒類的還需要遞交的資料 1.經銷權委托書; 2.生產企業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衛生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復印件、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3.酒類產品質量檢驗報告書復印件(由當地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部門出具); 4.酒類流通隨附單復印件。 (二)由經銷商提供酒類的還需要遞交的資料: 1.經銷權委托書; 2.經銷商營業執照復印件、衛生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復印件、經銷商酒類批發資質復印件; 3.生產企業給經銷商的經銷權委托書、生產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衛生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復印件、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4.酒類產品質量檢驗報告書復印件(由當地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部門出具); 5.酒類流通隨附單復印件。 (三)經營進口酒等還需要遞交的資料: 1.海關征稅稅單完稅聯復印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衛生正、副本復印件; 3.加貼進口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標志和符合飲料酒標簽標準的中文標識。 注意一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不能親自來辦理,委托代理要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用于對照查驗)和復印件;以上所提供的復印件,必須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申請單位)。
酒類流通隨附單廢除
2015年開始,《酒類流通許可證》正式退出歷史舞臺。
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持有《食品流通許可證》即可從事食品(包括酒水)的銷售、貯存和運輸,無需對經營酒類進行專門的備案。酒類備案是商貿部門的行政規章(土政策),其規定與《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不相符。根據《立法法》的規定“下位法違反上位法規定的”應“改變或者撤銷”下位法的相關條款。
今后,憑《食品流通許可證》就可以辦營業執照,工商辦照不再需要《酒類經營許可證》。對當前有效的證件已不用再年檢,直到有效期后合并歸食藥局統一管理,到時只要有食品流通許可證即可。
有的省市對酒類生產經營管理制定地方性法規的,還需要辦酒類經營許可證;已經取消的,直接在食品流通許可證后增加“酒類”即可,還需要到相關政務中心進行酒類流通備案,各地區不一樣。
酒類流通隨附單哪里買
需要個人營業執照和食品流動許可證,不再需要酒類經營許可證,因為根據商務部令2016年第4號 商務部關于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廢止《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5年第25號),不再據此實施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和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